這幾天我把前面寫過的東西重看了一次,想看看能不能整理出一套方法。
找是找到了,但我發現我好像只會一招。
這二十七天裡,有四個我做過的決定,當時我覺得它們是在解決四個不同的問題。
在每一條規則旁邊記下「誰拍板」。(Day 17)那時候我在煩惱一件事,我訂了很多規則,但沒有人知道那是我訂的。
擋不住使用者繞過,那就讓繞過留下痕跡。(Day 24)那時候我在煩惱主管看了警語還是回頭改,而我發現把它鎖死只會讓他改到我看不見的地方。
在文件上加一個「更新時間」的日期。(Day 25)那時候我在煩惱文件過期不會被發現。
不報進度,改報判斷。(Day 27)那時候我在煩惱沒有人會反對我的決定。
四個不同的專案、四個不同的麻煩。
但它們其實是同一件事。
這四次我都沒有真的解決問題。
我沒有讓規則變得有人授權,我沒有阻止使用者繞過,我沒有讓文件自己更新,我也沒有讓主管真的來審我的決定。
我做的全部都是同一個動作,把一個原本看不見的東西,變成看得見的。
繞過還是會發生,但它留下痕跡了。文件還是會過期,但現在看得出來多久沒人碰了。決定還是我做的,但它現在長得像一個決定,不像一行程式碼,如果我要覆盤我還是可以看出來。
想通之後我回頭問自己,為什麼我老是用這一招。
有兩個原因。
第一,我面對的問題大部分是安靜的。 Day 20 寫過,有些錯誤不會有人來找我。Day 25 寫過,文件跟現實脫節的時候什麼事都不會發生。這類問題的麻煩不在它難解,在沒有人知道它存在。對這種問題來說,被看見本身就解決了一半。
第二,我沒有權力,但我有能力。 我沒辦法規定誰要負責、誰要來審、公司要訂什麼制度。那些不是我能決定的。但我能決定我做出來的東西長什麼樣子,而我可以讓它在該被注意的地方發出聲音。
讓一件事可見,是一個沒有職權的人唯一能單方面做到的介入。
更有意思的是,我後來發現這一招不只用在設計上。
我現在釐清一件事情的方式,也是同一件事,它分成兩種,一種是問別人,一種是問自己。
上一次出錯是什麼時候? (Day 22)
問「你平常怎麼做」,對方會給我一個完美的版本,一二三四五照著步驟做。問上一次出錯,他會講一個很具體的故事,而那個故事裡會冒出三四個他剛剛沒提到的步驟,那些步驟平常對他來說不算工作,因為兩秒鐘就處理完了,但它們是真的存在。
如果這一步沒做會怎樣? (Day 22)
這一題問的是用途,不是動作,有時候答案是「不會怎樣」,那這一步就是沒人敢拿掉的遺跡。有時候答案是「那下一關會找不到資料」,那我就知道這一步真正的收件人是誰。
知道用途,我才有空間重新設計,不知道的話,我只能把現有的步驟原封不動複製一次。
這個數字你是從哪裡抄過來的? (Day 22)
逾期報表裡有一欄物流人員,我一直以為是程式算出來的,直到有一次我去追它的來源。
結果程式完全沒碰過那一欄,它從頭到尾就在來源檔裡,只是被原封不動複製過來。
我以為那是我算的,其實是我抄的,而我抄了好幾個月都不知道。
這一步留給人,那他是來判斷、放行、還是負責? (Day 23)
Day 23 寫過這三種的差別,我在考核那個專案把主管當成了放行者,以為他按下送出就結束了,但他是判斷者,他會因為想起一件事而回頭改分數,因為搞錯了,我一開始沒有做快照,後來出事了才補。
錯了多久會有人發現? (Day 20)
催款信寄錯,業務當天就會來問我。憑單填錯存進去,可能到月底對帳才有人看到。
同樣是錯,一個會自己跑來找我,一個不會。
所以第一件我敢讓它全自動,第二件我把最後一下留給人。這一題不問,我會用同一種標準對待兩件完全不同的事。
跑到第一百次的時候,這件事值多少錢? (Day 19)
讓模型看著畫面操作,跑一次很便宜,我試的時候完全沒感覺。
但那張單要每個月跑,而且每填一格都要截一次圖再看一次,一次的成本乘上一百次,就是另一個數字了。
只看單次,我會選那條兩天就會動的路。但如果要跑一百次,它的成本結構就會是反的。
把一個本來只存在某個人手上、腦袋裡、或者習慣裡的東西,逼到桌面上。
我這半年做的事情,如果只能留一句,大概是這個,
我沒有能力消除不確定,所以我把力氣全部花在讓它現形。
設計的時候是這樣,留痕、記來源、標狀態。
訪談的時候也是這樣,問上一次出錯、問如果不做會怎樣、問這個數字哪裡來的。
連寫這三十天也是這樣。我把自己的判斷一條一條寫出來,而寫出來之後,有幾條就站不住了。
最後要誠實一點,就算讓一件事可見,也不等於它有被處理。
我記下了誰拍板,但那幾條規則到現在可能還沒被確認。我讓繞過留下痕跡,但繞過可能還是每個月在發生。我在文件上標了「更新時間」,標完之後可能還是只有我會去看。
看得見是必要條件,但不是解決問題的充分條件。
我現在能說的只有,一個看不見的問題,連被解決的機會都沒有,而一個看得見的問題,至少排在某個人的清單上。
至於它會不會真的被處理,很多時候其實是跟公司營運管理有關,但那已經不是我能決定的事了。